强化涉疫
安全保障
— 预防新型冠状肺炎 —
严禁封堵消防通道、单元门等
确保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畅通
12月7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。简称“新十条。
01
强化涉疫安全保障
加强疫情防控
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、单元门、小区门,确保群众看病就医、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。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,为独居老人、未成年人、孕产妇、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。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
02
强化涉疫安全保障
强化涉疫安全保障
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、单元门、小区门,确保群众看病就医、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。
强化涉疫安全保障
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、单元门、小区门,确保群众看病就医、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。
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、单元门、小区门,确保群众看病就医、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。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,为独居老人、未成年人、孕产妇、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。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
03
强化涉疫安全保障
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、单元门、小区门,确保群众看病就医、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。
加强疫情防控
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,为独居老人、未成年人、孕产妇、残疾人、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。强化对封控人员、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。
-END-
图片|无版权 请替换
头部插画|主编编辑器原创(可商用)
图形、形状|主编编辑器原创(可商用)